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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購屋糾紛頻傳、類型眾多,根據最新出爐的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顯示,今年第二季前五名分別是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」、「房屋漏水問題」、「施工瑕疵」、「隱瞞重要資訊」以及「廣告不實」,專家表示,民眾購屋前一定要確實做好功課,避免被當冤大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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糾紛No.1 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

在委託買賣期間或買賣成交時想終止契約,主要是終止委售或是買賣契約除與兩造間溝通、認知落差有關外,近期也和大環境脫不了關係,特別在房價波動較為明顯的時間點,很容易因外在環境與當初簽約時有所差異而出現解約行為。

民眾在簽約前應特別思考契約之不足,提出自己的要求與顧慮,與不動產經紀人討論,若屬合理或買賣雙方、不動產業者都同意,應在契約書上加以註明,較有機會在日後約束契約效力,比方說有些物件現況有些缺失,屋主口頭同意會加以修繕,若在付斡或買賣簽約時特別註明便能成為契約的一部分,最壞的狀況確實有可能終止契約。

糾紛No.2 房屋漏水問題

全台住宅屋齡30年以上占比高達45.49%,許多老舊住宅多有漏滲水、違建等問題,這部分在不動產說明書當中都應揭露,透過房仲業者購屋時,務必要請業者提供不動產說明書,購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。颱風、大雨過後看屋可以看到最真實的屋況,應趁此時機好好把握,充分了解房屋的防颱防水能力,較可避免挑到瑕疵屋。

除觀察現況外,發現漏水後一定要拍照存證,請房仲業者協助向賣方尋求解決之道,不要錯失主張自己權益的時間。不少物件在交屋前確實未有滲漏水狀況,可能因屋齡老舊在交屋後巧遇天災造成房屋損毀,若在半年內發生這樣的情形,可以民法當中的出售人應負物件瑕疵擔保責任,請房仲代為向賣方提出類似保固補償,原屋主不得用居住時不知情的說法規避。

糾紛No.3 施工瑕疵

施工瑕疵常出現在建商、代銷業者新建案,施工品質多半要到完工後才能驗證見真章,購屋族事先如未以契約明定相關建材、施工等,交屋驗收時雙方會因看法不同形成爭議。因此一定要在契約中載明相關工程結構、工程安全、施工材料與天數、工法、排水、防漏、屋頂隔熱等細節,最能避免爭議。

民眾購屋時要注意合約內容,排除不利條款,避免未來糾紛,點交也一定要確實清楚,市面上有許多建商旗下推案經常發生施工瑕疵問題,呼籲民眾一起拒買,才能督促建商改進,減少未來施工瑕疵糾紛。

糾紛No.4 隱瞞重要資訊

隱瞞重要資訊一直占交易糾紛大宗,包括凶宅、海砂與輻射等狀況,都算是影響價格的重大瑕疵,因此如果事後買方發現,在時效內都可以透過司法途徑向賣方請求損害賠償。

現在許多房仲公司不愛惜羽毛,經常出現失職情況,房仲公會應自律並主動解決,而民眾購屋不應全倚賴仲介,看屋應自己主動確認屋況、尋訪鄰居、查詢是否為凶宅、調閱謄本等,自己學會這些知識之後才有資格購屋,否則非常容易被當冤大頭。

糾紛No.5 廣告不實

建築業與房仲業者為促銷房屋,通常會以不同的方式製作廣告吸引顧客,如果廣告內容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,致使買方對產品產生錯誤的了解,就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。過去經常發生民眾透過房仲購屋,簽約時發現實際金額與廣告內容不一致,或是興建完工後與銷售人員當初描述完全不同等狀況。

最好保留相關廣告證明,未來如果產生糾紛,在法庭上也好替自己取得公道。現在有許多建案名為優惠貸款實則信用貸款、一般事務所偽裝一般住宅等,發生價格與認知糾紛,民眾不要貪便宜,被華美包裝文字欺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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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ora's Fortune Garden

想知道更多房地產知識,歡迎來信: taiwanlife.flora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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